关于公司文件确认规定
华广投资集团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事务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安排公司行政事务,现规定各分公司建筑类文件及申请付款文件均须经钱可或余坤确认并签字,财务部门在审核付款文件时须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以上文件均须抄送总裁办进行存档。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特此通知。
深圳市华广投资集团公司行政人事组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